【47人初選案】《國安法》實施後公民黨三度諮詢戴耀廷 鄭達鴻供稱戴指無問題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6/20 13:44

最後更新: 2023/06/20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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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實施後公民黨三度諮詢戴耀廷,鄭達鴻供稱戴指無問題(資料圖片)

民主派初選案今(20日)踏入第70天審訊,被告鄭達鴻續作供。鄭供稱於《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公民黨曾三度諮詢戴耀廷有關初選及否決預算案,以爭取五大訴求的合法性問題,鄭指戴當時回覆指「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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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潘熙繼續主問時任公民黨成員被告鄭達鴻,鄭供稱,2020年7月1或2日及9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發聲明時,以及於7月10日香港民研被警方搜查時,公民黨曾三度就初選及否決預算案以爭取五大訴求的合法性諮詢戴耀廷 ,公民黨秘書處引述戴的回覆是「無問題」,鄭承認沒看過戴的回覆內容。

鄭續供稱得知戴的意見後亦曾研讀《基本法》,第51條提及當預算案被否決時,特首可向立法會申請臨時撥款,即使立法會不通過,特首仍可按上一財政年度的開支標準來批准臨時短期撥款,直至選出新一屆立法會。鄭認為,條文預視了即使預算案被否決,亦不會癱瘓政府。

鄭供稱,在選舉主任裁定其提名無效後便慢慢淡出公民黨,改為專注地區工作及籌備成為實習大律師。法官關注,被告李予信在初選超區落敗後報名參選立法會港島區直選,李是否鄭的Plan B。鄭供稱,在2020年7月31日才得知李參選港島區,他被取消資格後決定權由公民黨掌握,李報名時並沒知會他。

提及退黨原因時,鄭供稱其志向是當立法會議員以幫助市民,但夢想不能實現;渴望其聲音被公民黨聽見,故努力當區議員和取得實習大律師資格,可惜最終其意見亦不獲接納。鄭形容,當立法會議員與黨內的人平起平坐是其願望,不能成為立法會議員令他心灰意冷而退黨。

鄭續指︳他從未與公民黨內或外的人,就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或在政府拒回應五大訴求時否決預算案達成協議,亦從無意圖顛覆國家政權或癱瘓特區政府。

鄭於盤問下,同意李予信出席公民黨2020年3月的記者會的原因,是李為新當選區議員和與黨有政治聯繫,補充李在同年3月至5月時曾是其名單第2位。鄭供稱,黨內在5月30日通過徵召機制,楊岳橋及譚文豪在執委會會議上提出徵召李予信出選超級區議會。案發時同屬公民黨的李予信的代表大律師關文渭指出,李並非在鄭的名單第2位,鄭否認說法。

聆訊明(21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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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